公會公文

行文日期 2026-09-03
截止日期 2026-09-18
公文主旨: 擬繼續參加明年度(116年度)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鑑估業務之建築師,仍須由公會統一推薦,請有意願之建築師填妥並檢附相關資料(詳附件),並蓋上大小章後於115年9月18日(五)前交至公會余思屏收,逾期視同放棄。(若尚未執行過本業務的會員 , 必須經由公會鑑定委員會培訓執行五件鑑估案之後 , 於下一個年度才能報名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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