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進階課程

【疫情改錄影收視,無積分,已額滿】「建造執照協助審查作業」案審驗人員教育訓練講座暨說明會

課程編號: A121014 承辦單位: 建照委審專案小組
上課日期: 2021-06-11,2021-06-12,2021-06-13,2021-06-14,2021-06-15 上課地點: 【因全國疫情升級三級警戒,改為線上錄影收視(網址另公告)】
上課時間: 6/11~6/15
第 一 堂: 供公眾建築物審查注意事項及執行要領
師資: 工務局建管處余俊民課長
時數:2  積分:0
第 二 堂: 建造執照委託審查制度緣由及流程
師資: 高雄市建築師公會朱文明建築師
時數:1  積分:0
學分總計: 總數:3   總分:0
報名方式:
相關檔案:
相關網址:
相關圖片:
備註: 1、課程排定中,僅限本會會員本人參加 2、已報名109年度本會建照審驗人員優先 3、【因疫情,改為線上錄影收視無積分】本講座擬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列入建築師開業證書換證積分中,本會會員參加本次講座之積分,尚須經內政部認可後方得累計換證積分。* 本講習參訓證明只發放給本會會員。 4、依工務局規定,旨案審驗人員資格應符合如下: (1)登記建築師開業三年以上及受委託擔任建築物設計人或監造人業務案件達十件以上。但曾取得建築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審查或鑑定人員任用資格者,不受開業年限及業務案件件數限制。(建築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審查或鑑定人員以大、專有關系、科畢業或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經依法任用,並具有三年以上工程經驗者為限。) (2)未受建築師法申誡二次以上之懲戒處分。 (3)無建築師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不得充任建築師情形。 5、為保障審查品質、建立建築師專業權威,符合上開資格之開業建築師,必須參加本會「建造執照委託審查作業說明會」並經遴選及完成建管審查實習計畫,方具備本專案之審驗人員資格;審驗人員之遴選,由本會組成「建照委審專案遴選小組」另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