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15年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6-08-21
發文字號: 台內國字第1150809321 2號
條文編號: G2021
條文主旨: 內政部:有關「依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設置太陽光電設備者,其建築面積、樓地板面積、建蔽率、容積率及建築物高度之檢討原則」,業經內政部於115年7月31日以台內國字第1150809321號令釋示在案。
條文內容: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轉知內政部有關「依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設置太陽光電設備者,其建築面積、樓地板面積、建蔽率、容積率及建築物高度之檢討原則」,業經內政部於115年7月31日以台內國字第1150809321號令釋示在案
相關檔案: 公文-1601-全國會-轉知內政部有關「依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設置太陽光電設備者,其建築面積、樓地板面積、建蔽率、容積率及建築物高度之檢討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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