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15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26-08-12
發文字號: 高市工務建字第11504490600號
條文編號: G2017
條文主旨: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函轉內政部「依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設置太陽光電設備者,其建築面積、樓地板面積、建蔽率、容積率及建築物高度之檢討原則」一案。
條文內容: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函轉內政部「依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設置太陽光電設備者,其建築面積、樓地板面積、建蔽率、容積率及建築物高度之檢討原則」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相關檔案: 公文-1520-工務局-函轉內政部「依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設置太陽光電設備者,其建築面積、樓地板面積、建蔽率、容積率及建築物高度之檢討原則」一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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