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15年
發文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處
發文日期: 2026-07-14
發文字號:
條文編號: G2008
條文主旨: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處:有關用電契約容量達100瓩以上應以高壓供電事宜,增列115年4月1日前之既設表燈(住商)以三相四線式220/380伏特供電用戶為放寬對象。
條文內容: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轉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處有關用電契約容量達100瓩以上應以高壓供電事宜,增列115年4月1日前之既設表燈(住商)以三相四線式220/380伏特供電用戶為放寬對象。
相關檔案: 公文-1340-全國會-轉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處有關用電契約容量達100瓩以上應以高壓供電事宜,增列115年4月1日前之既設表燈(住商)以三相四線式220380伏特供電用戶為放寬對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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