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 法規年度: | 民國115年 |
|---|---|
| 發文單位: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 |
| 發文日期: | 2026-02-12 |
| 發文字號: | 經園高地字第1150001500號 |
| 條文編號: | G1960 |
| 條文主旨: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函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為推動營建產出物源頭管理,請貴單位協助配合要求樓地板面積達1,250平方公尺以上之拆除工程落實源頭分類,將相關分類作業納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應載明事項。 |
| 條文內容: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函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為推動營建產出物源頭管理,請貴單位協助配合要求樓地板面積達1,250平方公尺以上之拆除工程落實源頭分類,將相關分類作業納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應載明事項,請查照。 |
| 相關檔案: | 公文-0290-經濟部-函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為推動營建產出物源頭管理 請配合要求樓地板面積達1,250平方公尺以上之拆除工程落實源頭分類 將相關分類作業納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應載明事項.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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