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15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26-01-23
發文字號: 高市工務建字第11530779300號
條文編號: A1086
條文主旨: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停止適用本局99年4月9日高市工務建字第0990013703號函會議紀錄結論:「考量整體防空需求、人員避難及建築物之使用,如本市各行政區内建築物附建之防空避難設備可容納人數超過該區域人口數3倍時...」一案,如說明。
條文內容: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停止適用本局99年4月9日高市工務建字第0990013703號函會議紀錄結論:「考量整體防空需求、人員避難及建築物之使用,如本市各行政區内建築物附建之防空避難設備可容納人數超過該區域人口數3倍時...」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相關檔案: 公文-0145-工務局-停止適用本局99.4.9高市工務建字第0990013703號函會議結論:「考量整體防空需求、人員避難之使用,如各行政區内建築物附建之防空避難設備可容納人數超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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