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14年
發文單位: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發文日期: 2025-09-22
發文字號: 建研工字第1147636343號
條文編號: G1915
條文主旨: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關該所2025年版「低碳(低溫含碳)建築評估手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起實施,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七月一日,公有辦公、服務類新建築物於請領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評估時,須併同申請低碳建築標示。
條文內容: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轉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關該所2025年版「低碳(低溫含碳)建築評估手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起實施,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七月一日,公有辦公、服務類新建築物於請領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評估時,須併同申請低碳建築標示,查照轉知。
相關檔案: 公文-2134-全國會-轉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25年版「低碳建築評估手冊」自115年7月1日起實施 公有辦公服務類新建築物於請領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評估時須併同申請低碳建築標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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