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13年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4-06-07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1131602519D號
條文編號: E413
條文主旨: 內政部:訂定「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書字號編列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條文內容: 內政部:訂定「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書字號編列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相關檔案: 公文-1125-全國會-轉知內政部訂定「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書字號編列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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