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13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4-04-12
發文字號: 高市府工建字第11332770000號
條文編號: A897
條文主旨: 高雄市政府即日起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之建築期限申請延長兩年,自即日起受理申請一案
條文內容: 有關因應不動產開發相關公會反映營造業實務上缺工、專業廠商不足等問題及考量市府友善投資環境政策,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之建築期限申請延長兩年,自即日起受理申請一案,請貴單位轉知所屬,如說明,請查照。
相關檔案: 公文-0615-高雄市政府-即日起受理 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之建築期限申請延長兩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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