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公文

行文日期 2024-03-28
截止日期
公文主旨: 轉知:惠請參與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不動產鑑定之所屬會員,應確實依據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選任不動產鑑定人作業參考要點第5 點之1 及第12 點第1項8款規定辦理,以利不動產鑑定業務之進行,詳附檔,請查照。
相關檔案: 附檔
相關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