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經濟部、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8-11-21
發文字號: 107.11.21經能字第10704605800號、台內營字第1070818209號令
條文編號: G1300
條文主旨: 公文-1745-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2條、第5條及第6條,業經經濟部會銜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以經能字第10704605800、台內營字第1070818209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條文內容: 主旨:「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2條、第5條及第6條,業經經濟部會銜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以經能字第10704605800、台內營字第1070818209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經濟部、內政部107年11月21日經能字第10704605803號及台內營字第10708182093號函辦理。
相關檔案: 公文-1745-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2條、第5條及第6條,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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