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05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發文日期: 2016-01-29
發文字號: 高市地政測字第10530310400號
條文編號: A582
條文主旨: 公文-158-檢送本局105年1月18日召開「區分所有建物之地面層標示『陽臺(法定空地)』,得否以共有部分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測繪登記乙案」研商會議紀錄1份,請查照。
條文內容: 公文-158-檢送本局105年1月18日召開「區分所有建物之地面層標示『陽臺(法定空地)』,得否以共有部分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測繪登記乙案」研商會議紀錄1份,請查照。
相關檔案: 公文-158-區分所有建物之地面層標示陽臺法定空地-會議紀錄1份(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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