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公文

行文日期 2020-12-02
截止日期
公文主旨: 高雄市政府修正「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物工程造價及調整原則」第三點及第二點附表,並自110年1月1日及111年1月1日生效實施,惠請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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