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09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0-11-27
發文字號: 109.11.27高市府都發設字第10935810400號
條文編號: B502
條文主旨: 公文-1966-高市府-修正「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作業程序」,名稱並修正為「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作業程序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條文內容: 公文-1966-高市府-修正「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作業程序」,名稱並修正為「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作業程序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相關檔案: 公文-1966-高市府-修正「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作業程序」,名稱並修正為「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作業程序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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