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08年
發文單位: 屏東縣政府
發文日期: 2019-06-13
發文字號: 108.6.13屏府城都字第10820186300號
條文編號: B469
條文主旨: 公文-1126-屏東縣政府-都市計畫工業區不得適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重建之解釋令,業經內政部於108年5月31日以台內營字第1080808886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條文內容: 主旨:都市計畫工業區不得適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 條例申請重建之解釋令,業經內政部於108年5月31日以台 內營字第1080808886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08年5月31日台內營字第10808088863號函辦 理。 行政院公報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8 年5 月31 日 台內營字第1080808886 號 第025 卷第101 期20190531 內政篇 一、按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訂定意旨, {系為因應潛在災害風 險,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之重建,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安全與國 民生活品質,且行政院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已核定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都市計 畫工業區得依該方案申請容積獎勵,強化產業用地使用效能並促進產業升級轉型。為避免本 條例與工業區更新立體他發展方案產生政策排擠,並重申杜絕違規工業住宅政策方向,使本 條例正確適用,都市計畫工業區不得依本條例申請重建。 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己受理尚未准駁,或已核准之重建計畫,不適用本解釋令。 部長徐國勇
相關檔案: 公文-1126-屏東縣政府-都市計畫工業區不得適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重建之解釋令請查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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