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08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9-06-14
發文字號: 108.6.14高市府消危字第10803272800號
條文編號: G1341
條文主旨: 公文-1146-高雄市政府-檢送內政部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79條附表5,詳如附件,請查照。
條文內容: 主旨:檢送內政部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79條附表5,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8年6月11日台內消字第10808222394號函辦 理。 二、旨揭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業經內政部會銜經濟部於108年6月11日以台內消字第1080822239號、經能字第10804602500號令修正發布。
相關檔案: 公文-1146-高雄市政府-檢送內政部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79條附表5,詳如附件,請查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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