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08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19-03-18
發文字號: 108.3.18高市工務建字第10832114100號
條文編號: H
條文主旨: 公文-422-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檢送本局108年第1次(1月份)「建管業務座談」會議紀錄乙份,請查照。
條文內容: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1頁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函 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承辦單位:建築管理處 承辦人:楊雅惠 電話:07-3368333#2288 電子信箱:nanaho@kcg.gov.tw 受文者:社團法人高雄市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高市工務建字第108321141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會議簽到表及會議紀錄1份(隨文引入)(29300035_10832114100A0C_ATTCH1.pdf ) 主旨:檢送本局108年第1次(1月份)「建管業務座談」會議紀 錄乙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社團法人高雄市建築師公會108年1月24日高建師法第 字1080000056號函辦理。 正本:社團法人高雄市建築師公會、本局建築管理處(第一課)、本局建築管理處(第 二課)、本局建築管理處(第三課)、本局建築管理處(第四課)、本局建築管 理處(第五課)、本局建築管理處(第六課)、本局建築管理處(第七課)、本 局建築管理處(第八課) 副本:本局建築管理處(2份) 2019-03-18 15:04:57 高雄市政府建管座談會1 0 8 年第1 次會議提案 一、會議時間:108 年1 月30 日上午9 時整 二、會議地點:工務局建築管理處會議室 三、主持人: 記錄:呂秩姍建築師 四、出席人員: 如附簽到紀錄 五、討論事項: 版本日期:108/1/24 提案人:法規委員會 案由: 有關基地內通路(私設通路)長度,如下附圖,施行疑義一案。 說明: 一、 依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以下簡稱本篇)第2 條第2 項(私設通路)規定「…前 項通路長度,自建築線起算計量至建築物最遠一處出入口或共同入口。 本篇第163 條(基地內通路)…第一項基地內通路之長度,自建築線起算計量至建 築物最遠一處出入口或共同入口。」,先予敘明。 二、 依本案例有關計算基地內通路(私設通路)之長度認定提請討論。 三、 提送其他縣市(台南、屏東)目前執行原則案例(附件一)。 建議: 基地內道路臨接最遠一戶建築物(A8、B8)基地邊界線長度L,若其通路長度總合(L)不超過 35 公尺,則該基地內通路不需留設迴車道。 決議: 1. 本圖例之通路長度計算適用於私設通路(不計入法定空地)之申請案件。 2. 即私設通路臨接最遠一戶建築物(如圖A8.B8)基地邊界線,私設通路長度(L)不超過35 公尺,則該私設通路不需留設迴車道。 A8 B8 A1 A2 A3 A5 A6 A7 A8 B1 B2 B3 B5 B6 B7 B8 私設通路= L < 35M (附件一) 台南案例 1030124_103 年第1 次「台南市政府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項目抽查復核小組」會議紀錄 主旨: 有關私設通路及基地內通路長度施行疑義,詳如說明,請貴會提至「臺南市政府建造執照及 雜項執照簽證項目抽查復核小組」會議審議檢討。(提案人:台南市建築師公會) 決議: (如圖四-1) 一、私設通路(基地內道路)臨接最遠一戶建築物(B7、B13、C9、C18)基地邊界線,通路長度 (La)不超過35 公尺,則該私設通路(基地內通路)不需留設迴車道。 二、該私設通路(基地內通路)臨接最遠第二戶建築物(B6、B12、C8、C17) 基地邊界線之長度 (Lb),不得小於下述: 1.最遠第二戶建築物(B6、B12、C8、C17)戶地面層有留設停車位空間時,臨接私設通路(基地 內道路)長度Lb 不得小於3.5 公尺。 2.最遠第二戶建築物(B6、B12、C8、C17)戶地面層未留設停車位空間時,臨接私設通路(基地 內通路)長度Lb 不得小於2.0 公尺。 屏東縣(案例一) 屏東縣(案例二) 第一案 提案人:法規委員會 案由: 有關基地內通路(私設通路)長度,如下附圖,施行疑義一案。 說明: 一、 依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以下簡稱本篇)第2 條第2 項(私設通路)規定「…前 項通路長度,自建築線起算計量至建築物最遠一處出入口或共同入口。 本篇第163 條(基地內通路)…第一項基地內通路之長度,自建築線起算計量至建 築物最遠一處出入口或共同入口。」,先予敘明。 二、 有關基地內通路(私設通路)計算至出入口或共同入口之認定提請討論。 建議: 基地內道路臨接最遠一戶建築物(A8、B8)基地邊界線長度L,與A8、B8 基地邊界線平行長 度La=1.2 公尺(避難層出入口寬度不得小於1.2 公尺),其通路長度總合(L+La)不超過35 公尺,則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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