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07年
發文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區營業處
發文日期: 2018-05-11
發文字號: 新竹字第1078046162號
條文編號: G1225
條文主旨: 公文-666-重申「新設建築物申請用電時務必依本公司營業規則相關規定留設配電場所」,詳如說明,請查照。
條文內容: 公文-666-重申「新設建築物申請用電時務必依本公司營業規則相關規定留設配電場所」,詳如說明,請查照。
相關檔案: 公文-666-新設建築物規定留設配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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