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04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發文日期: 2015-11-09
發文字號: 高市消防預字第10434892500號
條文編號: E355
條文主旨: 公文-1525-有關建築物使用防火閘門者,依內政部104年11月2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40815136號函釋,應按國家標準試驗法試驗,並經評定後取得內政部認可通知書使得使用於建築物,其實施日期,內政部定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條文內容: 公文-1525-有關建築物使用防火閘門者,依內政部104年11月2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40815136號函釋,應按國家標準試驗法試驗,並經評定後取得內政部認可通知書使得使用於建築物,其實施日期,內政部定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相關檔案: 公文-1525-建築物使用防火閘門者,依內政部104年11月2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40815136號函釋,應按國家標準試驗法試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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