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法規年度: 民國104年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15-05-15
發文字號: 高市工務建字第10433450900號
條文編號: G423
條文主旨: 檢送文化部104年4月27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0430033682號變更增列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古蹟及其定著土地範圍與補充指定理由之公告影本1分,請 查照。
條文內容: 檢送文化部104年4月27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0430033682號變更增列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古蹟及其定著土地範圍與補充指定理由之公告影本1分,請 查照。
相關檔案: 公文-579-「鳳山縣舊城」古蹟及其定著土地範圍與補充指定理由之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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